民航局客舱训练设备和设施评估工作正式启动
川航培训中心成首家通过评估的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9日
按民航局飞标司颁布的《关于对客舱训练设备和设施实施评估的通知》(民航飞发[2015]1号)文件,以及咨询通告《关于使用第三方机构对客舱训练设备和设施进行评估的指南》AC-121-FS-2015-124),2015年12月2日,民航局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正式启动客舱训练设施和设备评估工作,并在川航培训中心召开了专项工作启动会。民航局飞标司运输处处长朱涛、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科院)、民航运动技术研究所所长霸振国、民航西南管理局飞标处、川监局飞标处、华北局飞标处、陕西监管局的客舱监察员、川航相关领导出席了此次评估启动会。
根据民航飞发[2015]1号文件精神,航科院在前期作了大量调查研究,收集了17家待评估训练机构的设备具体情况,并按照规章标准,制定了评估计划。四川航空集团培训中心是国内首批满足规章要求的客舱训练机构,其培训质量一直得到局方和客户的认可,此次鉴定也非常荣幸被航科院选定为首家被评估训练机构,并在川航培训中心召开了此项工作的启动会。会上,民航局飞标司运输处处长朱涛做了重要指示,他强调客舱安全是目前民航安全工作重点突出的部分,对设施设备的评审,既能加强乘务员的训练管理,同时也能提高飞行运行的安全品质,并希望航科院严格标准、总结经验,训练机构认真配合,局方监察员积极参与,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本次评估由民航局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航科院组织的专家评审团队进行,西南管理局、华北管理局、川监局、陕监局的客舱监察员全程观摩、监督,同时全程首次采用科技手段,测试采集设备运行数据并进行分析,保证了评估的客观公正,弥补了以往评估员主观判断的不足,更加精确的了解设备的运行标准。
川航集团培训中心此次列入被评估的设备主要为:10大项、129小项的客舱训练设备(包括动态舱模拟器、客舱模拟器、出口模拟器、水上训练场、灭火模拟器等客舱训练设备及其他辅助训练设施)。在经过严格的科学测试和严谨的专家团队评估后,成功通过各项评估,达到了民航各项规章要求的客舱训练条件,成为国内首家顺利通过局方客舱训练设备和设施评估的专业乘务培训机构。